G23类现场进出口海关手续指引

G23类现场进出口海关手续指引.

2025919日,海关部门发布第25245/CHQ-GSQL号公函,指导G23型现场进出动。  

主要内容:  

1.企业的问题

出口加工企业(EPE)是否允许对根据G13类临时进口报关单下加工合同租赁的机械设备货物开立G23类再出口报关单,并移交给外国合作伙伴指定的另一家EPE? 

(据企业2025827日问询函) 

2.海关的指引

企业在满足规定的所有条件(有合同,有外国贸易商的交货指定)的情况下,可以开立G23报关单进行现场出口。他们必须执行正常的海关手续并服从海关的监管。 

“1.现场进出口是指在越南境内以外国贸易商的名义交付或接收的货物,订立购销合同、加工、租赁和借款合同,或转让给越南企业与外国贸易商的货物。  

2、现场进出口必须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的检查和监督。 

(2025625日第90/2025/QH15号法律第47a条补充第3款第1款及第2款)  

(根据  2025919日第25245/CHQ-GSQL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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