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第81/2024/NĐ-CP议定。该议定附带越南的特别优惠进口税率表,以执行2023-2027年期间的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AKFTA)。该税率表自2024年7月4日起生效。
新的AKFTA税率表规定,许多商品的税率为0%,包括:活动物;屠宰后可食用的肉类及肉副产品等。
与此同时,5%的税率适用于某些商品,如含磷酸盐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磷肥)、化妆品或化妆和护肤制品(不包括药品),包括防晒或晒黑制品;用于指甲或趾甲的制品。
此外,第81/2024/NĐ-CP议定还补充了“实施2023年至2027年AKFTA协议的越南关税配额之外适用特别优惠税率的商品清单”。据此,超出越南关税配额的商品,如果在此清单内,也将适用特别优惠税率。如果超出关税配额的商品不在此清单内,则适用第26/2023/NĐ-CP议定中的税率。
(进口适用关税配额的商品包括04.07、17.01、24.01、25.01类商品。商品清单和关税配额数量将根据政府规定每年更新)
对于在关税配额内的商品,适用上述“2023-2027年期间实施AKFTA协议的特别优惠进口税率表”
对于已缴纳超过本第81/2024/NĐ-CP议定中优惠税率的进口税的企业,将给予退税。这适用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提交的进口报关单。
链接: 第81/2024/NĐ-CP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