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進出口處發出第866/XNK-XXHH號公函,明確指導原材料採購清單在原產地證書申請檔案中的使用。
詳細說明如下:
- 在國內購買的材料沒有增值發票:
- 根據第 44/2023/TT-BTC 號通知附錄 II 中的表格使用符合“WO”標準的出口貨物申報。
- 該清單不需要當地確認。
- 必要時,C/O授予機構或組織可在生產設施進行實物檢查和驗證,或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來證明貨物的來源(不需要當地認證)。
(根據第 15.1/31/ND-CP 號法令第 2018.i 條)
(根據 2025年7月21日第866/XNK-XXHH號公函)
相關服務:Customs Clearance
📞 聯繫 UNI Customs Consulting 以獲得免費諮詢:
📧 電子郵件:uni@eximuni.com
📱 熱線電話:(+84) 24-7308-7988(河內) | (+84) 28-7301-8910(胡志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