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海關總署發布第30099/CHQ-GSQL號公文,解答關於將前驅化學品從保稅倉庫運入國內所適用的進出口政策疑問。
詳細指南如下:
- 將前驅化學品從保稅倉庫運入國內必須持有進口許可證,按照《對外貿易管理法》的規定,適用與從國外進口貨物相同的規定。
- 如果在進口至越南領土時已進行化學品申報,則無需再次申報化學品。
(根據 2025年10月17日第30099/CHQ-GSQL號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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