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海关总局发布了第30099/CHQ-GSQL 号公文,就化学前体物质从保税仓库进入内地适用的进出口政策解答相关疑问。
详细指南如下:
- 化学前体物质从保税仓库进入内地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按照《外贸管理法》规定适用与从国外进口货物相同的规定。
- 如果在进口到越南境内时已经进行了化学品申报,则无需重复申报化学品。
(根据 2025年10月17日第30099/CHQ-GSQL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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