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鸿盖口岸口岸海关发布第1900/HQHG号公函,对出口加工企业(EPE)进口货物的税收政策和海关手续提供具体指导。
本公函是在执行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发布的,并遵循海关总署(现为海关署)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 1478/TCHQ-GSQL 号关于使用类型代码 E13 的第 1478/TCHQ-GSQL 号公函中的指导。
主要内容:
1.E13型:
代码E13:进口其他货物进入出口加工企业
加工企业进出口EPE内供内部使用的其他货物时使用该型号代码,无需纳税。
2. 适用案例及税务注意事项
| 箱 | 描述 | 使用类型代码 |
| 为内部活动购买商品 | EPE 购买制服、鞋子和日用品,以提供或作为礼物送给工人和员工 | A11 – 进口内用业务 |
| 进口样品、研发货物 | EPE进口样品和用品用于产品研发,不用于商业目的,仅供EPE内部使用 | E13 – EPE 其他货物的进口 |
| 向国外发送礼物和礼物 | EPEs向员工、客户和海外贸易伙伴发送礼物和礼物 | H11 – 国内消费业务出口
|
3.有效期:
鸿盖口岸海关分厅要求该地区的出口加工企业在办理进口货物手续时,严格遵守相应的型号代码和纳税义务。
(根据 2025年10月27日第1900/HQHG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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