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鸿基港口岸海关发布第170/HQHG号公文,指导企业开展2025财年原材料、物资使用情况及出口货物结算报告的申报工作。
1. 适用对象:
分局管理区域内从事出口加工、生产及出口加工企业的企业
2. 提交报告的时间限制:
年度:最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第90天(财政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殊情况:必须在执行合并、合并、分割、分离、解散或搬迁等进口原材料和供应程序前提交
3. 内容与实施形式
a, 目录:进口–出口–进口原材料和供应品库存情况报告
b, 报告表格:使用通告38/2015/TT-BTC中指定的表格,并由通告39/2018/TT-BTC修订补充
- 表格编号15/BCQT-NVL/GSQL:原材料和供应结算报告
- 表格编号15a/BCQTSP-GSQL:出口产品最终确定报告
- 表格16号/DMTT-GSQL:实际生产规范
c, 提交方式:通过出口生产与加工管理系统传输数据
4. 解决问题的支持
如企业在系统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可直接联系负责人员:
Lê Nguyên Hoàn 先生 – 进出口货物手续部门 – 电话:0916.767.385,以获得指导支持。
(根据 2026年1月21日第170号/HQHG官方信函)
相關服務: Customs Declarat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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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uni@eximuni.com
📱 热线: (+84) 24-7308-7988(河内) | (+84) 28-7301-8910(胡志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