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越南海關總署發佈第6060/TCHQ-TXNK號公文,關於企逃逸、不提交或延遲提交決算報告(以下簡稱“BCQT”)情況下的稅務處理。
主要內容:
- 延遲提交BCQT的情況:海關部門將向企業發出書面通知,邀請其到海關辦公場所簽署行政處罰記錄。 如果企業在10天內未到,海關部門將到企業地址進行調查,同時對企業後續進口貨物實施強化單證檢查和實際貨物查驗。
- 企業未提交BCQT但仍在經營的情況:海關部門將對企業開具行政處罰記錄,並進行事後海關檢查及專項檢查。
- 企業終止經營、解散或破產且未履行稅務義務的情況:相關組織和個人(如企業擁有者、股東、出資成員)需對未繳稅款承擔責任。
- 企業逃逸且未提交BCQT的情況:海關部門將進行刑事調查,追究走私或逃稅罪行。 如果無法依據實際定額確定應納稅額,將參照其他組織或個人類似貨物的實際定額進行估算。
企業應繳納的稅款將被錄入海關集中會計系統
(根據2024年12月4日第6060/TCHQ-TXNK號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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