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121/QĐ-BCT號決定,正式對原產於泰王國(泰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部分木質纖維板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具體資訊如下:
1.案件編號:AD21
2. 適用商品:
木纖維板產品
3. 商品說明:
指由木材或其他木質材料製成的纖維板產品,無論是否以膠水或有機膠黏合而成
4.排除標準:
包括經過表面塗層,且板材表面部分與內部材料不完全相同的纖維板產品。表面塗覆了兩種塗層之一,例如:
- 使用UF、MUF或MF膠黏劑的紙張
- 表面繪畫
- 層壓板
- 壓克力樹脂
- PET 塑膠
- PVC 樹脂
5.相關高教區代碼:
4411.12.00 ; 4411.13.00 ; 4411.14.00 ; 4411.92.00 ; 4411.93.00 ; 4411.94.00
6.商品來源:
泰國、中國
7.最終結論:
- 還有從泰國和中國進口商品的傾銷行為。
- 國內製造業面臨重大損害的威脅。
- 傾倒與上述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8.官方反傾銷稅率:
官方反傾銷稅率是針對各生產/出口組織及個人訂定的。
- 中國方面:從2.59%降至39.88%
- 泰國:從3.09%降至20.20%
詳情請見 此處。
9.反傾銷措施適用時限:
稅率自2026年1月19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除非有其他決定變更或延長)
10.後續流程與程序:
工業與貿易部將與海關機關及相關單位協調,監督決策的執行,特別是可能逃避貿易救濟的行為。
(根據 第121號決定/QD-BCT 2026年1月19日)
相關服務:
反傾銷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