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產於泰國及中國之木質纖維板產品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對原產於泰國及中國之木質纖維板產品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2026119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121/QĐ-BCT號決定,正式對原於泰王國(泰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部分木質纖維板品課徵反傾銷稅 

具體資訊如下 

1.案件編號:AD21

2. 適用商品:

木纖維板產品

3. 商品說明:

指由木材或其他木質材料製成的纖維板產品,無論是否以膠水或有機膠黏合而成

4.排除標準:

包括經過表面塗層,且板材表面部分與內部材料不完全相同的纖維板產品。表面塗覆了兩種塗層之一,例如:  

  • 使用UF、MUFMF膠黏劑的紙張 
  • 表面繪畫 
  • 層壓板 
  • 壓克力樹脂 
  • PET 塑膠 
  • PVC 樹脂 

5.相關高教區代碼:

4411.12.00 ; 4411.13.00 ; 4411.14.00 ; 4411.92.00 ; 4411.93.00 ; 4411.94.00 

6.商品來源:

泰國、中國 

7.最終結論:

  • 還有從泰國和中國進口商品的傾銷行為 
  • 國內製造業面臨重大損害的威脅 
  • 傾倒與上述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8.官方反傾銷稅率:

官方反傾銷稅率是針對各生產/出口組織及個人訂定的 

  • 中國方面:從2.59%降至39.88% 
  • 泰國:從3.09%降至20.20% 

詳情請見 。  

9.反傾銷措施適用時限:

稅率自2026119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除非有其他決定變更或延長)  

10.後續流程與程序:

工業與貿易部將與海關機關及相關單位協調,監督決策的執行,特別是可能逃避貿易救濟的行為。 

(根據 121號決定/QD-BCT 2026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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