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7日,財政部發布官方函件第11086號/BTC-CST,指導商業企業銷售的商品徵收消費稅。
以下是詳細資訊:
1. 自2026年1月1日起終止非關稅區的「消費稅免稅」期
在2026年1月1日之前,依舊法(2008年消費稅法),從國外進口至非關稅區或在非關稅區間交易的貨物(座位少於24人的乘用車除外)均不需繳納消費稅。
2. 2026年1月1日起的消費稅政策
自2026年1月1日起,運入非關稅區的貨物不再享有先前「非特別消費稅」的規定。
納稅人的認定:
進口至非關稅區的外國貨物:進口企業需繳納特別消費稅。
從內陸購買至非關稅區的商品:
- 若直接向製造商/處理商購買:製造商/處理商必須繳稅。
- 若是從商業企業購買(購買後轉售):商業企業無需繳納消費稅,因為該稅款在進口或生產階段已申報並繳納。
因此,非關稅區企業在從國內貿易單位購買商品時,無需申報並繳納消費稅,因為這些商品已依規定在進口、生產及銷售階段申報並繳納稅款。
(根據 2026年7月27日的官方信函第11086號/BTC-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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