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加工廠通知生產基地給出口加工企業之指南

가공업체의 생산시설을 제조수출(가공수출)기업에 통보 절차 지침

2026年3月30日,海關總局發布第14526/CHQ-GSQL號公文,關於指導企業加工廠通知生產基地給出口加工企業(DNCX)之事宜。

詳細指導內容如下:

通知生產基地:境內企業須於其生產基地所在地的海關支局,辦理生產基地通知手續。

辦理海關程序:與此加工活動相關之所有海關程序,均須於管理該出口加工企業(DNCX)的海關支局辦理。

(依據《第121/2025/TT-BTC號通函》第1.29條及第1.47條規定)

(依據第14526/CHQ-GSQL號公文,2026年3月30日)

相關服務:海關程序

📞 聯繫 UNI Customs Consulting 以獲得免費諮詢:
📧 電子郵件:uni@eximuni.com
📱 熱線電話:(+84) 24-7308-7988(河內) | (+84) 28-7301-8910(胡志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