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平陽省稅務局發佈了27668/CTBDU-TTHT號公文,關於國際貨物交易加值稅(VAT)適用情況的確認。
根據該公文,若企業從境外購買貨物,且未在越南進行海關手續,而是將貨物直接銷售到其他國家,則該交易的收入適用0%的增值稅稅率。
企業需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貨物交付及接收的過程發生在越南境外,例如:
- 與境外賣方簽訂的貨物採購合同;
- 與買方簽訂的貨物銷售合同;
- 能夠證明貨物在越南境外交付和接收的憑證,例如:國際慣例下的商業發票、提單、裝箱單、原產地證書等;
- 通過銀行支付的憑證,包括:企業向境外賣方支付的憑證; 買方向企業支付貨款的憑證。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2024年10月23日發佈的第27668/CTBDU-TTH T號公文)
UNI CUSTOMS CONSULTING 的月度新闻简报将持续更新最新的海关情况。敬请各企业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