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5日,海关局发布第22233/CHQ-GSQL号公文,就属于网络安全产品及民用密码产品的货物申报作出指导。该文件规定了出口、进口申报单上“其他法规文件代码”栏目的申报方法,同时就企业未正确申报代码的情形作出处理指引。
该指引旨在提升风险管理成效,集中检查属于专业管理范围的货物,并为通关提供便利。
申报前应对照哪些目录?
海关局要求各区域海关分局指导申报人将货物的HS编码与以下三个目录进行对照:
- 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民用密码产品目录,载于2026年9月1日第341/2026/NĐ-CP号议定附录II。
- 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网络安全产品目录,载于2026年8月19日第332/2026/NĐ-CP号议定附录II。
- 属于国防部部长管理范围的高风险民用密码产品目录,随2026年9月2日第126/2026/TT-BQP号通知发布。
通过对照,可确定须申报许可证管理代码或与进口货物质量检验相关代码的货物类别。
如何申报“其他法规文件代码”栏目?
该公文指引使用以下代码:
| 货物类别 | 申报代码 | 适用范围 |
| 属于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网络安全产品目录 | VP | 出口、进口 |
| 属于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民用密码产品目录 | VO | 出口、进口 |
| 属于由国防部部长管理的高风险民用密码产品目录 | RZ | 仅适用于进口货物 |
| 不属于上述目录 | KO | 按公文指引执行 |
企业需注意VO和KO使用的是字母O,同时须在申报单上按指引的栏目正确申报。其中,对于RZ代码,该公文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于进口货物。
如货物还属于其他专业管理文件规定须凭许可证或须符合条件进出口的范围,申报人须继续申报相应的法规文件代码。因此,根据本公文确定代码时,应同时梳理适用于该批货物的各项专业管理政策。
漏报或未按指引申报将如何处理?
在审核档案时,如海关机关确定货物的HS编码属于须取得许可证或须接受国家质量检验的目录,但申报人未按指引申报的,海关公务员将要求按规定修改、补充申报。
对于已通关的申报单,海关单位将信息移交复核及通关后稽查队,由其按规定审议、决定是否开展通关后稽查。
企业应在登记申报单前梳理目录、HS编码及管理要求,同时检查已办理的相关档案的申报情况,以便主动纠正差错。
第22233/CHQ-GSQL号公文取代2026年7月8日关于民用密码产品类货物申报的第18648/CHQ-GSQL号公文。
(根据海关局2026年9月25日第22233/CHQ-GSQL号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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