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海關總局發布第15662/CHQ-GSQL號公文,就進口產品標籤上®標誌之使用事宜向企業提供指導。
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標誌
若有下列情形,使用®標誌可能構成違規:
若使®標誌使人誤認為該商標已在越南獲得保護,而實際上:
- 尚未或未曾獲得保護
- 已提出申請但尚未取得註冊證書
- 註冊證書已逾期失效
不構成違規之情形: 若標籤上如實、正確標示該商標在越南之保護狀態,則不構成違規。
(依據第11/2015/TT-BKHCN號通知第7條,及第06/2024/TT-BKHCN號通知第1.5條之修正補充)
2、關於附加標籤
附加標籤須符合以下要求:
- 須為原始標籤之越文譯本
- 補充原標籤欠缺之必要記載事項
- 確保內容正確,不得與原標籤內容相悖
(依據第37/2026/NĐ-CP號政府議定第40.3條)
3、違規處理
就商標保護狀態之不實標示行為,處新台幣——越南盾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罰款。
(依據第99/2013/NĐ-CP號政府議定第6.1.b條,及第126/2021/NĐ-CP號、第46/2024/NĐ-CP號政府議定之修正補充)
(依據2026年4月24日第15662/CHQ-GSQL號公文)
相關服務: 清關手續
📞 聯繫 UNI Customs Consulting 以獲得免費諮詢:📧 電子郵件:uni@eximuni.com📱 熱線電話:(+84) 24-7308-7988(河內) | (+84) 28-7301-8910(胡志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