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政府发布了《第01/2025/QĐ-TTg号决定》,废止了《第78/2010/QĐ-TTg号决定》(“旧决定”)。
自2025年2月18日起,所有通过快递服务进口的货物,无论价值是否低于1百万越南盾,均需缴纳进口税和增值税(VAT)。
此前,根据“旧决定”,若通过快递服务进口的货物价值不超过1百万越南盾,将免除进口税和增值税。
越南海关对政策变动的解释如下:
- 之前,海关申报系统仍采用人工操作方式。免税政策有助于减少行政程序,加快通关速度。
- 目前,海关申报系统已转为电子化,使得通关过程更为迅速,不会影响贸易活动。
- 电子商务在全球及越南本地正快速增长。继续实施免税政策可能会导致与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不公平竞争,后者仍需缴纳增值税(VAT),从而影响国内生产和消费活动。
据估计,每天有约400万至500万件低价值订单通过电商平台从中国运输到越南。
(依据2025年1月3日发布的第 第01/2025/QĐ-TTg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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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oms Procedures: A Guide for Business to import goods in Vietnam through Postal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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