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海关总局发布第2123/QĐ-CHQ号决定,为通关后检查活动和优先企业管理建立新的法律框架。该程序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取代此前第575/QĐ-TCHQ号决定和第2659/QĐ-TCHQ号决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新程序中需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1.决定的总体结构
第2123/QĐ-CHQ号决定随附发布的程序包含28条, 分为5个部分、6个主要章节。
2. 生效时间和适用范围
本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生效。
本决定将取代关于发布通关后检查程序的第575/QĐ-TCHQ号决定, 以及关于发布根据第72/2015/TT-BTC号通知规定审核优先企业认定条件、适用优先制度、优先企业管理程序的第2659/QĐ-TCHQ号决定。
3. 通关后检查实施原则
海关机关将运用风险管理原则选择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
同一年度内, 如企业已就同一内容接受过稽查、检查, 则不再实施通关后检查, 但存在明显违法迹象的情况除外。
在发布结论或处罚前, 海关机关必须为企业提供解释说明的条件, 以减少申诉。
4. 在海关机关驻地和报关人驻地的检查程序
a. 在海关驻地:适用于自报关单登记之日起最长5年期限内须接受检查的单证。检查决定必须在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送达企业。
b. 在报关人驻地:检查期限在检查决定中具体确定。结束后, 海关机关将发布结论草案, 企业有10天时间提交书面解释或直接会面。
5. 优先制度
a. 认定条件:
企业必须满足关于进出口金额、遵守税务/海关法律、内部控制体系、会计、审计及银行支付、电子程序等方面的标准。
b. 主要权益:
- 免除海关单证审核、免除货物实际检查
- 可使用不完整报关单办理海关手续
- 税务程序优先、海关手续办理顺序优先
- 免除在海关机关驻地的通关后检查, 在企业驻地的通关后检查连续3年内最多1次(存在违法迹象的情况除外)
c. 适用期限:
优先决定有效期为3年, 之后将考虑自动延期或重新审核。
d. 信息管理和收集
海关机关有权从多个来源收集信息: 行业内部、海关以外部门(税务、银行、国库) 、国际组织、大众传媒等。
最近5年内收集的信息将用于风险分析和制定检查计划。
以上是第2123/QĐ-CHQ号决定关于通关后检查和优先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需尽快审查合规程度和内部流程, 以便及时适应, 降低新规定正式实施时的风险。
(根据 2025年12月30日第2123/QD-CHQ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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